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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推行“432”模式 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发布时间:2023-09-08 09:58:4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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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坚持以“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主线,把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产业发展、培训就业、监测帮扶,持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聚焦“四项收入” 拓宽增收渠道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是关键,榆林市以促进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为重点,以赋予脱贫群众更多财产权利和加大惠农补贴、社会保障力度为补充,综合发力,广辟蹊径,脱贫人口收入实现了稳步递增,年均增幅达到14%。     

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经营性收入。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促进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治本之策,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建立带农益农机制,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稳步提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明确过渡期财政投入力度只增不减,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不低于70%,并作为绩效评价关键指标。2023年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1.9亿用于产业项目,将4.3万户脱贫户牢牢地镶嵌在产业链上。二是加大消费帮扶力度。畅通农产品和市场的连接渠道,常态化开展消费帮扶产销对接活动,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帮扶单位、民营企业等采取“以购代捐”“爱心认购”等方式,积极采购消费帮扶产品。今年以来,全市帮扶产品销售金额达5.74亿元。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和互助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作用,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能力的脱贫户应贷尽贷,今年发放小额信贷3992户1.99亿元,发放互助资金借款2.34亿元。

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就业是增加脱贫人口收入的基本举措。以稳定就业规模为目标,以提高就业技能为手段,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推动脱贫群众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组织劳务输出稳就业。充分发挥榆林工矿企业多的优势,引导企业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每月开展一次监测调度,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组织化程度,全市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14万人以上,其中10.5万脱贫人口稳在当地、稳住收入。二是强化技能培训促就业。今年完成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6797名,有效提升了就业竞争力,实现培训就业3532人。三是积极拓岗保就业。依托光伏电站收益开发村级乡村公益性岗位5990个,切实解决弱半劳动能力人口的就业问题。建成社区工厂86家、培育就业帮扶基地52家,共带动2.43万农民在家门口稳定就业。安排资金2.38亿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462个,带动6123名脱贫劳动力就业。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现“雨露计划”403名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拓宽财产性收入。赋予脱贫人口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一是“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充分挖掘利用434.1亿元集体资产、5902.3万亩集体土地资源,增加群众集体分红收益。全市流转土地面积356万亩,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面积650万亩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服务小农户20.9万户,亩均节本增效100-150元。二是“消薄培强”壮大集体经济。大力推广“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开展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2022年集体经济成员分红1.32亿元,户均约218元。三是“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对8个脱贫县3282个经营性产业项目运行、联农带农等情况按季度进行监测,确保正常运营,同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督促市场主体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兑现分红,收益分配倾斜支持脱贫人口。

加大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增加转移性收入。严格落实低收入群体帮扶政策,有效扩大转移性收入“受益面”,切实提升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一是稳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定期提高低保金、五保金补助水平。今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较上年都增长了12.8%,目前全市有6.83万脱贫人口享受低保待遇,1.13万人享受特困救助供养金,兜底保障更加有力。二是足额发放政府补贴。今年以来,积极协调民政、残联、养老、卫健、农业等部门为脱贫人口及时足额下发各类转移性补贴资金11亿元。三是引导子女赡养老人。出台孝亲敬老奖补政策,依据子女赡养费给付额度,适当予以奖补,增加老年脱贫人口收入。每年开展评选“好媳妇”等活动,营造良好孝亲敬老氛围。

实施“三项举措”降低家庭支出

大力倡导“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教育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综合运用各类保险手段和加大产业就业奖补等减少支出。

移风易俗减轻人情负担。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滥办酒席等铺张浪费突出问题,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增加了约束性、限制性条款,名目繁多的满月酒、乔迁宴等得到了有效遏制,老百姓参加宴席次数明显减少,用于宴席和礼金的支出明显降低,减少了脱贫群众不必要的支出。

保险对冲减少损失。面对自然灾害频发的现状,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兜底作用,加大农业保险保费配套补贴支持力度,采取“保重点、保基本”的方式,通过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配置,完善保费补贴品种体系建设,对马铃薯、小杂粮、红枣等15种主要经济作物纳入承保范围,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价格下跌等风险,确保将农户损失降低到最小。政府出资设立居民“五元民生保险”,将保险业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转移、分担和损失补偿作用,发生意外伤亡的自然人最高赔偿金额25万元。各县相继设立“防贫保”,从源头上筑起防止返贫“截流闸”和“拦洪坝”。

生产奖补降低成本。持续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产业就业支持力度,今年以来发放农资到户奖补资金0.82亿元。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补助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对跨省外出务工人员每人每年发放不超500元的交通补贴。支持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正常运转,新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不低于1年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给予工厂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建立“两项机制”,确保稳定增收


稳定增收关键在人,必须要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脱贫人口想干事、干成事。持续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早发现有风险的农户,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建立激发干事创业工作机制。弘扬社会新风尚,激发社会正能量,市级每年组织开展“致富能手”“文明家庭”“五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向上向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树立民风淳朴,邻里和谐,形成了积极向上的社会新风尚。坚持“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原则,优先支持到户产业帮扶,2023年安排产业奖补(庭院经济)项目资金1.52亿元,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形成了人人有事干、户户有项目的良好氛围。

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常态化排查制度,通过农户自主申报、村级网格员常态化排查、行业部门预警反馈等,及时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直至风险稳定消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级48个相关行业部门组织的防返贫监测帮扶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化解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建立收支定期研判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支核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县级主要领导、县级分管领导分别半年、每季度调度一次脱贫人口收支情况,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每月调度收支情况,对发现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户,分析原因,建立台账,对预判收入可能下降的,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解决收入较低和同比下降的问题,确保群众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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