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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委召开常委会议 研究部署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19 00:00:00
来源: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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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按照“市级抓总、县区主战、乡镇协调、部门协作、村级实施”原则,逐级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县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

    核心提示

    本报记者张红红报道 2月18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强调脱贫攻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拧紧脱贫攻坚责任螺丝,用好“多规合一”平台,整合各类工作机制,依靠改革创新,发挥县区主力,举全市之力,做精做实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榆林脱贫攻坚战,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市委书记胡志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以来的一年,我市按照中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二字,狠狠抓了一年,取得了重要成效。我们要按照中央的决定与省委的意见等精神,做好“回头望”工作,并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强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实行扶贫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动态管理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对象真实准确。要结合榆林特点,整合各类资源,用好“多规合一”平台,实施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并动员全社会力量,以精准的行动措施、完善的保障体系,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要强化对地方性高发易发致贫病种的诊治,切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同时还要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

    会议强调,明确目标更需落实责任。要按照“市级抓总、县区主战、乡镇协调、部门协作、村级实施”的原则,逐级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县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切实把县区的主战功能作用发挥出来。要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并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通过了《关于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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