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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破难题 聚合力,坚决打赢移民搬迁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6-09-29 00:00:00
来源: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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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国土资源局

编者按: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选择,也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十三五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的大幕已经拉开,工作中虽然遇到一些问题,但只要我们紧紧围绕中省的决策意图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靠基层广大干部和搬迁群众,精准发力、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务实开拓、多措并举,就一定能把移民搬迁工作干好、干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十三五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既是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实施精准脱贫战略、同步够格建成小康社会、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城乡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新时期的移民搬迁是在十二五搬迁工作的基础上,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时,同步统筹实施避灾、生态和其他类型搬迁。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整合各类移民搬迁职能和资源,划归到国土系统,成立了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各县区也依据市上要求,成立了移民机构,可以说我市在理顺机制、强化机构建设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也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移民工作和打好脱贫攻坚移民搬迁这场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全市国土系统将立足职能定位,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坚决担负此项使命,不仅要战,而且战必全胜。

一、领会决策意图,实现追赶超越

新时期关于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的决策,思想灵魂是系统谋划,核心要义是四化同步,实现路径是统筹推进,工作目标是一举多赢。结合自身实际,把这几个方面学深悟透,落实中省的决策就会更加主动、更加自觉、更加坚定、更加高效。确保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如期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对人民、对历史的庄严承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选择,也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一项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把移民搬迁当做全市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目前,全市尚有8个国家级贫困县未摘帽,涉及683个贫困村,28.15万贫困人口未脱贫。大部分贫困人口地处白于山区、吕梁片区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近年来地质灾害呈现出扩散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地方因采矿形成了塌陷区,给居住在这些地方的群众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潜在地质灾害威胁,是当前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治本之策就是把居住在贫困集聚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和灾害威胁区的群众搬迁,从源头上解决生态保护、生存安全难题,努力通过转移人口、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摸底确认,精准识别对象

精准识别对象是做好移民搬迁的难点,是干好工作的基础和核心。移民搬迁对象要围绕扶贫户、避灾户、生态户三大重点,严格对象范围和标准,按照三认定、三公示的原则,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确保识别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防止简单地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逐年平均分摊指标、优亲厚友讲人情、投机分户套取补助等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工作中通过逐村开会宣传、逐户合影照相等笨办法全面摸清搬迁群众的基本情况和搬迁意愿,并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审核比对,并及时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一个不漏,一个不重。

三、科学合理选址,细致编制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在对象精准、意愿精准的前提下,坚持以人定点、以人定房、以户定建、以点定产总体思路,新建安置点选址严格做到五避开”“四靠近”“四达到。对于全市来讲,选址布局要围绕黄河流域、无定河流域、长城沿线经济带和重点镇、园区、景区、大型企业周边来谋划。县区也要按照这个思路,根据自身特点,挖掘自身潜力,依托现有基础设施较好的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旅游景区、城镇、中心村谋篇布局;集中安置点规划要预留空间,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既解决集中规模一次达不到的问题,又为今后愿意搬迁的群众留足空间;以产业、就业先行的思路,充分借鉴多规合一编制思路,将移民搬迁规划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城乡建设、行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相融合,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后续产业和建房同步规划。按照各司其职,各计其功原则,由发改、住建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规划,扶贫部门牵头负责产业配套等脱贫规划,共同编制好移民搬迁规划。

四、严格建房标准,规范房屋建设

一是坚持以统规统建为主,全面做到以户定建、以人定房。提高集中安置率和安置社区的规模,避免安置点规模小、数量多,导致在现有财力情况下基础设施无法完备配套,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四化同步的目的。当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践中也允许15%的分散安置,对不能离土离乡、主要靠传统农业生存、在集中安置区难以谋生的群众(五保户除外),允许在有一定基础、公共服务和安全条件的地方分散安置。对于自身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好、谋生能力比较强的群众,自愿进城入市买房置业的,要予以鼓励,享受集中安置的补助标准。

二是扶贫搬迁建房面积严格按照中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按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严格控制。特困户建房面积按照家庭人口结构科学分类确定,避免恶意分户。对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的特困户,确需超过规定面积的,最大不能超过100平方米。同步搬迁对象只限定按照宅基地使用标准,对建房面积不作硬性规定。

三是提倡楼房化、允许庭院式、强化托底保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搬迁对象,引导其楼房化安置,楼房化安置的可根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安置区规划并集体统一建设分户使用的农具、粮仓、养殖房;目前仍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安置户,应执行省定宅基地控制标准,允许建设庭院式住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困户,通过实施交钥匙工程与敬老院两院合一解决其住房兜底保障与集中供养问题。在搬迁建房的形式上,要结合地域文化传统和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突出实用功能定位,彰显本土建筑风格,防止盲目地贴瓷片、做面子,把乡村建得不城不乡、不土不洋。要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依山顺势、融山水为一体的特色民居。

四是坚持质量安全实行零容忍终身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突出建房安全和技术指导,组织技术单位编制搬迁房设计图集,供群众选择。对群众自主建房的,各县区政府应严格质量监管;统规统建的,要采取政府、专业机构和搬迁群众代表相结合的办法,科学监管。

五、统筹各方力量,完善配套设施

一是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基于现有基础差的提,缺的补,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进行统筹规划。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不是针对某一搬迁类型专门建设一处安置点,是对各种搬迁对象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安置生活。因此,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可也不用区分,实现资金统筹、建设统一、设施共用。

二是分类筹集,统筹安排。扶贫搬迁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使用,按陕扶办发〔201617号文件执行。

地灾、洪灾、生态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采煤塌陷区搬迁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财政按每户2万元标准给予小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由县(区)统筹使用;不足部分和大配套设施资金由县(区)政府通过强化搬迁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对接、加强相关项目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扶贫及其他搬迁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办法筹措解决。工程移民、责任主体明确的采煤塌陷区移民、城镇化及镇村综合改革移民与各类搬迁对象统筹集中安置,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共用的,由所在县区政府根据工程类型和需求,确定筹资办法。对吸纳搬迁农户进入城镇落户达到一定规模的,省财政从鼓励农民进城有关资金中给予每户1万元的奖励性补助,用于相关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规模适度,注重功能。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满足搬迁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为目标,以安全、实用、够用为原则,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建设集中安置区(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搞另起炉灶、避免贪大求全。

四是整合项目,优先保证。省级相关部门优先整合相关项目用于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与十二五不同的是,十三五移民搬迁规划与各专项规划是同步编制、有效衔接的,这有利于从规划阶段就为整合项目、优先保障搬迁安置配套奠定基础。再加上国家允许贫困县整合相关项目。各系统各负其责,按行业标准支持,就能解决配套问题。

六、抓住政策机遇,用好筹资渠道

一是建房资金方面。扶贫搬迁的建房资金中央有政策,渠道很明确,是落实了的;全省避灾(责任明确的塌陷区除外)、生态搬迁省上已经明确了资金渠道。目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经落实,各县区政府应按分担比例,并根据每年此类对象的规模和资金需求,列入预算,提前安排,确保不误工作。工程搬迁、有责任主体的采煤塌陷区搬迁,各县区要按照《细则》要求,及早制定方案,明确各方分担比例和资金筹集渠道等政策,以保证遇到此类搬迁时有章可循。城镇化涉及搬迁的资金问题,《细则》规定由市、县根据财力确定补助标准和分担办法,省上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区应按照本地城镇化建设规划涉及的拟搬迁对象和规模,摸好底、算好账,确定资金来源和政府与群众的分担比例,及早制定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方案,有序组织搬迁。搬迁到位并经省住建厅、移民办核实认定后,省上将按标准给予奖励性补助。

二是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方面。安置社区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上已经明确了差的提、缺的补”“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分类筹集、统筹安排等原则性要求。鉴于为了避免将脱贫户单独建立社区可能形成的农村贫民窟贫困人口扎堆不利脱贫问题,新阶段移民搬迁是将各类对象统筹安排到集中安置社区,这就为解决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拓展了很大空间。那么在实践中,资金到底怎么筹措呢?两条渠道,第一,按照陕扶办发〔201617号文件规定,用足、用好、用活脱贫搬迁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及工程搬迁可以筹措的资金。第二,共建共享不足部分,属贫困县的按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筹集;不是贫困县的按照细则第五章第十五条,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解决。另外,在资金的规范使用和严格管理上,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丝毫不能马虎。最近,省审计厅对过去五年陕南、陕北和关中移民搬迁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指出了十大类、几十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七、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用地报批

一是除道路、河堤等基础设施外,应尽可能地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确有不足的,再按新增建设用地办理,不能一说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就眼盯耕地、不顾规划,想占哪儿就占哪儿,特别是基本农田和目前正在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践中,确实避不开的,要利用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机会,在辖区内自求平衡,并按权限和程序审批。

二是移民安置建房及除道路以外的其他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一定要实事求是,集约节约,不能借机搞宽马路、大广场、求时髦。

三是无论是建房还是设施用地,均要执行先批后用的法律规定,依法办事。省国土资源厅考虑到我市工作启动较晚,任务压力又大,同意今年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的新增用地,只要符合规划,占补平衡,用地资金能落实,由市级国土部门核实并出具证明后,可以采取边报边用的办法,在年底前取得批复就行(仅限今年)。除此之外,必须严格按现行规定办理,涉及用地问题,县区国土部门既要主动服务,又要严格把关。

八、完善后续产业,保障脱贫致富

按照安居与乐业统筹、生产与生活同步的原则,由各级扶贫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好搬迁脱贫与发展生产、生态补偿、教育扶贫、保障兜底等脱贫措施。要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核心支撑,这是实现稳得住、能致富的关键所在。要多渠道增加搬迁群众的收入,使他们有家业、有就业、有产业。要立足区域实际,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要求,培育新型产业,增加收入来源;加大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退出一户,实现搬迁群众在迁入地收入稳定、经济自立。

九、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支持

要从三个层面抓好宣传,第一是决策层,国土、移民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将搬迁工作任务和思路部署在作战指挥室,多向领导建言献策,让县区主要领导明确移民搬迁政策、思路、任务、路径,为决策提供参考。第二是执行层,发改、国土、扶贫、移民、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这一级,要吃透政策,将政策解读到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做好群众工作。第三是搬迁对象,即如何发动群众,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从群众最关心、最想知道的政策开展宣传、解答。比如,搬迁能补多少钱?搬到哪里?房子有多大?怎么维持生计等;二是宏伟规划蓝图的描述,把安置区住房设计和功能布局进行描述,充分展现安置点美好的生活环境,功能齐全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生活、上学、就医的便利,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和脱贫致富措施,让老百姓感受到美好生活的愿景,对搬迁后的生活看得见、摸得着;三是典型示范引领,制作以陕南移民搬迁前后状况对比和我市移民脱贫工作典型做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片,通过反差对比,让老百姓从视觉、听觉上直观感受移民搬迁带来的生产生活的巨大变化,从而引导农民转变移民观念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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