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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12-30 11:43:00
来源:政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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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深入实施精准扶贫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打好新时期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在省扶贫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扶贫干部和项目区群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初,省上下达我市脱贫任务11.71万人。实际完成脱贫任务16万人。

二、工作推进和机制创新情况

(一)深入开展全市扶贫大调研活动

2月14日,习总书记视察陕西结束后,我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常委会、常委扩大会专题学习研究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过去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调整为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4月15日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了全市扶贫大调研,抽调了22个相关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近50人,组成6个调研组,从4月16日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深入全市12县区55个乡镇69个村(贫困村55个、非贫困村14个)601户贫困户和36户非贫困户,就全市区域贫困状况、生产生活状况和扶贫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榆林市扶贫开发工作调查报告》,为全面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摸清了底子、理清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扶贫工作

2015年3月24日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暨扶贫工作会议,6月4日召开全市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交流暨培训会议,7月30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动员大会,10月30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先后印发了《扶贫工作手册》、《中省市扶贫政策文件汇编》,《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关于实施老区“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战略的意见》,《榆林市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实施老区“三年稳定精准脱贫 五年全面建成小康”战略意见的分工方案》,《榆林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等符合实际、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推动性的政策性文件。市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贫困村贫困户调研扶贫工作,督导县区乡镇实施精准扶贫。其他市级领导也都有自己包抓的联系点,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的精准扶贫格局。

(三)建档立卡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通知要求,我市扎实开展了建档立卡数据更新和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完成了2014年到户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情况的统计,对项目覆盖后受益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的4.22万户11.87万贫困人口进行脱贫管理,将新增减的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同时通过专项督查督促各县区对建档立卡数据中存在的错项、漏项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目前,“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省上要求步骤,有序推进。

(四)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2015年,我市按照中省实施精准扶贫,健全扶贫到户政策,积极配合、协调、督促省、市、县三级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工作,3月份,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6月份,组织召开全市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会议,并对全市驻村干部开展培训;9月到10月底,共举办6期到贫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培训班,对全市派驻的1279名第一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据统计,一年来各级工作队累计为包扶村投入帮扶资金4910.6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384个,引进资金12772.33万元,组织劳务输出21802人次,资助贫困学生199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五)贫困县精准扶贫考核机制落实情况。

在深入调研、集中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据《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战略的意见》,形成了《榆林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印发了《榆林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榆林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大考核当中。

(六)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中省市共下达财政扶贫资金57919万元,其中,中省财政扶贫资金37919万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0000万元。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市上及时将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到县,夯实县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要求县级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管理等各环节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具体责任。二是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充分运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成果,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产业发展扶持和致富能力提升到户到人,切实使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三是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公示,到村项目在村里进行了公告公示,将项目资金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

(七)各县区贯彻落实中省市政策措施情况

全市脱贫攻坚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各县区立即行动起来,相继召开了脱贫攻坚动员会,围绕全市“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的战略意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和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扶贫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和帮扶单位合力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比如,吴堡县与全县6个乡镇和20多个县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府谷县出台了《关于实施1122精准扶贫工程,率先实现整体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把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形成了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脱贫措施的闭合链条。

三、精准扶贫工程开展情况

(一)扶贫移民搬迁

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4000户1.6万人,全年实际落实搬迁点30个,搬迁户5194户17843人(含神木、府谷),17个点已完成土地审批,13个点正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19个点已开工建设,房建开工1817户,开工率为34.9%;房建完工1535户,完工率为29.6%;累计完成总投资2.14亿元,占计划的38%。

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工程进度较去年明显加快。各县区对不能启动的搬迁点做出了调整,基本扫清了2012年之前尾留任务。二是理顺了与林业、国土、城建部门的关系。加快了相关手续审批进度。三是2015年度扶贫移民搬迁扶持的精准度得到提高,贫困户搬迁比例达到38.7%。四是在移民搬迁政策层面实现了突破。全市放开了跨县区移民搬迁,为贫困人口合理流动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异地发展。五是积极与农业发展银行对接,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拓宽了资金筹措渠道。

(二)整村推进情况

2015年,中省安排我市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4940万元,继续实施204个村整村推进项目。各县区按照三年规划目标编制了《2015年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计划》,向省市报备后全面开始实施项目。目前,2015年所有项目基本完成,正在进行验收和报账工作,同时对前两年的尾留项目进行完善。2015年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1000万元,横山县被列为项目县,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上批复,项目全面启动实施。

(三)“雨露计划”培训、困难家庭大学生资助、致富带头人培训等能力扶贫实施情况

“雨露计划”培训。2015年,我们对2014年下达市级的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参培学员进行了审核,完成2014年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任务936人,协调省上对2013-2014年雨露计划结余资金进行了调整,调整计划已下达有关县区实施。2015年中省、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各县区根据实际,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69万元,扶持在中职、高职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1296名。

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各县区结合本县区实际,自主确定扶贫项目和补助标准,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226.9万元,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4006人。围绕主导产业开发,大力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82万人次,组织参加省扶贫办举办的致富带头人培训152人次。

(四)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省市两级安排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资金6719.9万元,扶持贫困户17340户。其中:省级安排3839.9万元,扶持贫困户10224户,市级安排2880万元,扶持贫困户7116户。根据贫困户的生产需求,重点扶持了贫困户大棚、小杂粮等种植和羊子、生猪等养殖项目,对贫困户购买的微耕机等农机具给予了补助,根据贫困户实施的项目补助财政扶贫资金5000元至10000元。省级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目前正在兑付资金。

小额信贷投放工作。2015年我市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381.1万元,贷款规模20673万元。对凡是建档立卡的在册贫困户,只要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创办家庭农牧场等增收项目,可以提供1至5万元的小额贷款,财政扶贫资金予以贴息。在贫困乡村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只要从事种植、养殖等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等,都可以申请200万元以内的扶贫贴息贷款予以支持。目前,已给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小微企业、农民农业合作社投放贷款12917.8万元,其中:小额信贷9045.8万元,小微企业(合作社)贷款3872万元。

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我市互助资金项目涉及12个县区269个村,注册互助资金协会 269个。250个互助协会运行良好,为入会的贫困户提供了有效的借款服务,贫困户发展了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农产品加工业等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管好项目、用好资金,先后对佳县、吴堡、子洲等县部分运行差、管理不规范、群众积极性不高的互助资金协会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保证了注入协会的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五)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产业精准扶贫等扶贫开发试点开展情况

1、电商扶贫项目。确定绥德县为电商扶贫试点县,下达资金100万元。指导绥德县制定了电商扶贫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组织试点县、乡、村从事电商扶贫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2、旅游扶贫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分别在定边县红柳沟村、绥德县满堂川村、清涧县王宿里等5个村实施。目前,绥德县项目已启动实施,定边、清涧两县正在编制实施方案,预计春节后可以启动实施。

3、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在佳县方塌镇谢家沟村和店镇勃牛沟村实施,通过到山西省永和县和大宁县实地考察,制定了佳县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目前,项目正在招标中,预计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4、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省上安排我市靖边、子洲两县开展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共安排资金4500万元。市上组建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靖边县政府、子洲县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产业精准扶贫试点领导小组,负责市级层面对项目的协调、检查、指导工作。两县组建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县扶贫办会同县供销社、项目建设单位,正在落实项目建设内容。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业扶贫和片区规划实施情况

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协调沟通,统筹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开工建设了神佳米高速公路、沿黄公路、工业园区供水管网工程、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水土保持与安全用水工程等各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改善民生项目、公共服务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项目等,累计完成投资180亿元。项目的实施使241个贫困村、9.95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同时,编制了《榆林市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2016—2020年)》。

(二)外资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全市累计完成项目投资15769.89万元,占项目总目标的98%,其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分项目累计完成12180.03万元,占分项目总目标的99.5%;社区发展基金分项目累计完成2396.23万元,占分项目总目标的92%;土地可持续利用分项目累计完成249.45万元,占分项目总目标的107%;监测与项目管理分项目累计完成944.18万元;占分项目总目标的85.9%。

(三)社会扶贫情况

今年,中省市县共有917个部门和单位参与了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参与扶贫人员3400多人,赴定点地区考察8037人次,其中:省市县三级909个单位派出895个驻村工作队在我市1074个贫困村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共派出驻村干部2468人,参与结对帮扶干部11842人,结对帮扶贫困户3.6万户。各级帮扶部门直接投入的帮扶资金和物资7871万元,实施各类扶贫项目1435个;引进资金13402万元,引进项目605个;南北对口帮扶投入资金14400万元,实施12个帮扶项目;资助贫困学生574名;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605期,培训各级干部、技术人员及农民36611人次。

中央部委定点扶贫工作情况。六部委今年在定点扶贫县挂职6人,其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分别向横山县和吴堡县派出第一书记2人,赴定点县考察人员84人次,包扶干部都能深入基层,亲自指导和参与帮扶工作,直接投入资金2107万元,实施各类扶贫项目39个,引进扶贫资金430万元,引进项目5个,资助贫困学生330名,举办各类培训班110期,培训各级干部群众11236人次,组织劳务输出360人次。

(四)第二个扶贫日活动情况

今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也是国际第二十三个消除贫困日。我市积极行动,安排部署了扶贫日宣传活动。9月初,我办先行制定今年“扶贫日”活动方案。10月16日,我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扶贫日当天,以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扶贫日”标语宣传;以市扶贫办名义在榆林日报刊发《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市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目标实现》文章;在榆林市电视台各栏目滚动播放“扶贫日”宣传标语,并在榆林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播出世行五期扶贫项目专题宣传片《世行扶贫在榆林》。同时,各县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其中,榆阳、神木、府谷、横山、靖边、米脂、清涧、子洲8县区分别通过设立咨询台、张贴横幅、电子屏标语、印发扶贫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扶贫日”宣传;府谷县以县长辛耀峰名义发表扶贫日署名文章,在县级媒体及政府网站大篇幅集中报道近年来的扶贫成果及今后工作部署。吴堡县开展“爱心圆梦”扶贫捐助活动,倡议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为贫困家庭奉献一片爱心,累计发出倡议书1000份,募捐爱心善款4万元。

(五)加强扶贫系统自身建设情况

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从深化学习教育做起,从严格制度管理入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极大地强化了全市扶贫队伍能力建设和扶贫干部的政治素养。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坚定工作信心、明确发展方向,全面增强领导干部判断形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提高扶贫系统干部队伍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从严格制度入手。全面落实《榆林市扶贫办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榆林市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强化制度管理,提升了机关工作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明确领导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修订了《榆林市扶贫办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榆林市扶贫办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厘清权力事项,编制权力“清单”,明确权力家底,细化权力运行流程,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前的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权力行使过程中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机关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形成了心齐、气顺、实干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建议

(一)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不足。在移民搬迁工作中,中省资金只能用于搬迁户建房补助,不安排移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只能由市县筹措解决。市本级财政今年安排的配套资金,85%的用于到户补助,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仅占15%,2015年启动的移民点基础设施小配套资金多数要由县财政或群众自筹解决。2013年度市财政未按照原计划落实配套资金,部分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根据各县区上报计划启动实施,造成资金出现缺口,将会加大搬迁户自筹负担。建议中省每年在切块资金安排中,划出30%左右资金用于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根据各县区2013年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启动情况,补齐基础设施预算资金缺口;新启动移民点每户按照5000元左右的标准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减轻搬迁户基础设施自筹负担,保证贫困户能够搬得起。

(二)移民搬迁对象落实困难。由于受到房地产市场下滑、群众返乡回流等因素影响,加之城镇存量房产趋于饱和状态和群众自筹能力的制约,造成城镇搬迁群众缺乏刚性需求,农村搬迁仅仅改善了居住条件,长远看让人人发展的空间不大。建议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依据城镇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根据群众意愿,合理安排整体集中搬迁和分散建设、就地改造等搬迁方式,使贫困区域农民和贫困户真正通过搬迁得到实惠,不要造成“囤积”房产,造成有限的财政资金效益低下甚至浪费或造成群众因搬迁而返贫。

(三)部分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缓慢。个别县乡领导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有畏难情绪,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极大地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建议省扶贫办尽快协调组建各级脱贫攻坚督查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督导和问责相结合的办法,强力促进县区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涉农资金整合难度大。建议省扶贫办牵头,出台具有较强操作性、可行性的整合有关涉农资金的规定,有效整合资金,集中力量解决重大问题。

(五)小额信贷信用担保机制缺乏刚性政策。建议中省出台财政扶贫资金信用担保具体实施办法,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扩大金融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范围和领域,解决长期以来扶贫开发政策与银行贷款担保风险机制不健全问题。

六、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市“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战略目标,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扎实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采取超常规举措,举全市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年内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脱贫任务指标,定边县脱贫摘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核查工作。

二是完善脱贫攻坚配套政策。

三是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试点示范项目,积极实施“宽带乡村”广电扶贫工程。

四是狠抓片区扶贫开发;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不断深化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五是配合教育、财政部门落实好教育扶贫;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医疗救助;配合人社、民政等部门稳步推进社保兜底。

六是加强督查考核奖惩体系建设。对各县区年度脱贫工作要做到一月一督查、两月一调度、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考核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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