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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24 00:00:00
来源:榆林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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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

现将《榆林市2016年上半年扶贫开发工作总结》随文报来,请审阅。

                            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榆林市2016年上半年扶贫开发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在省扶贫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扶贫干部和项目区群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一、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计划脱贫16万人,定边县退出贫困县。及时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区,由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分别签订了责任书。

3月29日,市上收到省上下达第一批中省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市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440万元(不含神府12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515万元、省级资金4925万元;下达县区项目管理费375万元。4月5日,市上将计划和资金同期下达到各县区;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各县区按时上报项目计划,经市上审核,于5月29日上报省扶贫办备案。全市25440万元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安排金融扶贫、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光伏扶贫、旅游扶贫、互助资金、能力建设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七大类项目,扶持贫困户74507户。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6年共计划安排5亿元,其2.2亿元主要用于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及移民搬迁工作;整合振南资金2.2亿元,主要用于南六县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村推进项目;整合果业发展资金60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县区苹果、葡萄和核桃等产业发展。整合资金按照市级统筹、县级实施原则,采取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方法,采取直通车方式下达到县区集中实施项目。目前,1.02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下达到县,7月底市级将进行项目备案。

二、贯彻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工》情况

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之后,2月5日市委召开了常委会,传达学习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专题研究了我市的脱贫攻坚工作,就如何贯彻中、省会议精神做出了安排部署。2月22日,召开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出台了《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关于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记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和治庸治懒”活动的通知》、《榆林市精准脱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市、县区均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逐级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会议之后,县区、乡镇都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各级领导都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精神扶贫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组长胡志强、组长尉俊东、副组长高中印、马秀岚先后分别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县区、乡镇、40多个贫困村调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从市直相关部门为脱贫办抽调了19名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解决了工作经费,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得以及时运转。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

一是整合部门专项资金上采取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办法,依据脱贫规划项目需求清单,整合相关部门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资金,采取直通车方式下达到县区,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二是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核”的要求,加大脱贫攻坚督查力度。3月下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扶贫办联合牵头,对全市12县区进行了贫困人口识别“回头望”督查。4月下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脱贫办,对市直29个部门落实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我市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作不认真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横山县问责8人,子洲县通报批评5人。为了防止“数字脱贫”,提高数据的社会公信力,我市对2015年脱贫人口由统计局进行第二方跟踪监测,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西安精英在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对脱贫人口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三是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我市“两学一做”为契机,“记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和治庸治懒”活动作为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始终县级领导要带头讲扶贫故事,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市扶贫办配合省委脱贫攻坚宣讲团和市委宣讲团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24期,受训近3000人次。分别在《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榆林人民广播电台开设“晒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专栏和印发《脱贫攻坚动态》进行宣传,开通了“榆林市脱贫攻坚”微信群,邀请市、县两级有关领导、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加入,方便及时传达和贯彻各级关于脱贫攻坚政策。

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开展情况

    上半年,我市紧盯定边县率先“摘帽”,471个贫困村和16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

(一)精准识别工作。2015年底,按照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查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原则,市、县区共抽调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2万余人,面向全市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户,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扎实开展了大规模、全方位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市共识别退出不符合对象267033人,新增贫困人口191687人2015年底,全市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586户、251654人。市县乡村四级实行脱贫攻坚挂图作战,市上作战图已经完成,各县区乡镇村都建立了图表卡册台账管理模式,对认定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作战挂图上墙,做到户有卡、村有簿、乡有档、县有数据库。同时与民政、残联通力协作,完成了扶贫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衔接工作。

(二)产业扶贫。一是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扶持贫困户发展马铃薯、小杂粮、山地苹果、有机红枣和舍饲养畜,每户补助5000—10000元的标准,扶持贫困户3.94万户。二是先行试点发展乡村旅游业,绥德、定边、清涧35个村启动实施旅游扶贫试点项目,通过发展农家乐、民俗风情、古村观光、果蔬采摘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三是建立电商乡村服务点,定边、靖边、绥德率先启动电商扶贫,重点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用贷款等支持。四是开展光伏扶贫工作,佳县2个试点村,目前已完成设计,正在组织招标。全市8个国定贫困县目前已完成光伏扶贫规划,每县选择100个左右村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三)金融扶贫。一是加大小额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并与相关的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按照基准利率为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投放5万元(含)以下免抵押的小额贴息贷款2.5亿元,安排贴息资金1948.8万元。榆阳、神木、靖边、定边、绥德、佳县、吴堡和子洲8县安排“风险补偿金”7400万元,其中:定边县安排5000万元。二是发展壮大村级互助资金,在规范运行现有280个互助组织的基础上,榆阳、神木、横山新成立互助协会27个,累计为8071户会员发放借款4741.3万元。

(四)易地扶贫搬迁。我市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率先将易地扶贫搬迁交由国土资源局实施,市、县成立了移民搬迁办公室,落实了机构、编制和人员。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充分运用“多规合一”试点成果,紧密结合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三靠近(城镇、园区、中心村)”和“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全市规划搬迁6.76万户23.2万人,其中: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2.15万户6.83万人。2016年,我市计划搬迁2.91万户10.24万人,其中: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01万户3.14万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绥德、米脂、清涧、吴堡九个县(区)启动了前期工作,初步确定了集中安置点选址。

(五)行业扶贫。 一是实施生态保护脱贫1359238049人,其中:2679个贫困劳动力就地转为护林员。二是实施教育资助脱贫180703165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3182人、中高职教育5289人、大专以上4574人。全面普及15年免费教育。凡是农村贫困户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全过程给予生活资助。三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贫困县县级综合医院启动创二甲。市县财政为贫困人口代缴合疗费,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参照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进行报销。市县两级设立健康扶贫基金,凡在册贫困人口的治疗费用,由基金专户列支。今年实施医疗救助2957388505人。四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2016年起,扶贫与低保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兜底保障脱贫3645059151人。五是扎实推进片区脱贫攻坚,完成了《榆林市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编制,总投资3491.7亿元,其中:财政性投资1325.6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671.8亿元,其中财政性投资202.4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100个,计划投资205.6亿元,已开展前期项目242个,计划投资155.9亿元。六是启动整村推进扶贫,今年每县选择2-3贫困村先行试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实施“水、电、路、讯、绿、房”六到户和“文、教、卫、保、商”五到村民生工程,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六)社会扶贫。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帮扶机制,开展记好一本扶贫日记、建立一本工作台帐、上好一堂党课、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承诺办理一批好事、年底作一次综合汇报“六个一”驻村活动,积极配合、协调、督促省、市、县三级909个单位派出895个驻村工作队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落实结对帮扶干部15231人,帮扶贫困户41619户。1月份对125个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派出的134个驻村工作队及314名驻村干部进行了考核。3月份对全市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建立了驻村干部交流QQ群等网络交流平台,出台了《关于实施‘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七)贫困户能力建设。2016年,各县区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986.1万元用于能力建设,其中1594.1万元用于对2013——2015年6507名贫困大学生按2000元和3000元的标准进行续补,378.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3.2万元用于“雨露计划”,目前各县区正在按计划实施项目。

(八)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

   我市彩票公益金项目涉及定边、清涧、子洲、绥德、米脂、佳县、横山7个县区,目前定边、清涧、子洲的项目已经基本完成,绥德、米脂、佳县、横山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度实施。

四、下半年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16万脱贫人口,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脱贫任务和措施。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抓住特色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抓好光伏扶贫要项目落地,出台收益分配办法。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搞好今年新入学大学生助学补助落实。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将有条件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落实好健康扶贫要相关政策、兜底保障政策。

    (二)夯实驻村工作队责任。围绕落实我市“六个一批”脱贫政策,尽快落实脱贫对象,因村施策、因户制宜,逐户制定脱贫措施,按照“六到户”和“五到村”的要求拿出所在村项目需求清单,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确保年内完成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任务。

    (三)下大力气抓好金融扶贫工作。继续抓好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运行,新成立互助协会要规范运行。继续搞好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落实小额信贷担保金,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的问题。要督促县区尽快成立扶贫融资平台,承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贷款解决县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问题。

(四)抓好资金管理和资源整合。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市县两级要将年度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任务分解到相关行业部门,按照1+N的办法夯实责任,相关部门于7月底前会同扶贫部门出台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五)做好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二是依据年度目标任务指标,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对“第三方评估”和日常督查出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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