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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林业建设“聚焦”精准脱贫

发布时间:2016-05-22 00:00:00
来源: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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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魏丽娟 通讯员刘龙 蔡晓军报道 今年,榆林林业建设紧紧围绕“生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以“城市增绿、市民添福、山区造林、农民增收”为目标,面向全市683个贫困村、28.15万贫困人口,突出行业优势,彰显行业特点,聚焦精准脱贫。

 我市统筹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调发展。将扶贫工作与深化林业改革、加快生态建设、培育富民产业、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明确林业扶贫目标任务,综合各种扶贫措施,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林业工程建设向贫困户予以政策倾斜和放宽。结合退耕还林工程,林业部门将对全市贫困村庄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凡贫困户愿意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可以适当放宽坡度限制,优先安排每户3—5亩的工程任务,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实施千村万户绿化工程,把贫困村庄打造成绿色生态家园,建设山清水秀、乐居富美新乡村,全面推动庭院经济发展。

 适当解决贫困人口就业问题,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目前,市林业局出台了《榆林市护林员管理办法》,从贫困户中选聘20%的护林员。工程建设中,优先吸纳安排贫困人口参与建设,综合多种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林业部门创新思路,把林业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统一起来,走“输血”为“造血”的长效化扶贫路子。全面加快经济林建设,贫困户凡是自愿发展有机红枣、核桃、苹果、两杏、海红果或自选其他林果经济林,林业产业项目一律优先安排支持。培育扶持引进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市场前景好的林业加工销售企业,实现带动发展,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更加稳固的经营合作关系。

 我市列出20%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加快贫困村、贫困户的林业工程和林产业等扶贫项目建设。同时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实行政策倾斜,对扶贫项目的林业用地审批予以政策支持,利用“多规合一”试点成果,按照“双退双补”方案,将宜林地中的宜耕地从林业规划中退出。涉及扶贫搬迁的项目,建立用地绿色通道,优先指标安排、优先报批,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和环节。鼓励在盐碱地、采空塌陷区、宜林地和植被覆盖率低于30%的灌木林发展光伏产业项目和贫困户分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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