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半年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办:
为了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市上将在8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督查时间
具体安排如下:
8月8-12日,各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
8月15-16日,各督查组形成分组督查报告。
二、督查重点内容
1、2016年中省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备案后,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县级配套落实情况;
2、第三方监测评估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3、改进政风行风、预防和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4、了解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事例;
5、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记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工作开展情况;
6、全市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7、全市追加5.8万人脱贫任务县(区)分解落实情况;
8、了解掌握“十二五”期间扶贫移民工作现状。
各县(区)要向督查组提交反映以上情况的书面材料,重点对资金项目备案后,项目建设资金报账情况进行量化督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督查。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工作,对照本《通知》主动提供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按要求安排督查日程。
2、认真总结经验。各督查组要全面评估县区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扑下身子、掌握实情,注意发现亮点典型,总结工作经验,特别是基层出现的新动态和创造的新经验。
3、坚持问题导向。此次督查在全面反映全市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反映项目推进慢、措施不得力、工作不作为的典型问题。对这些典型问题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市扶贫办将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4、严肃工作纪律。各督查组组长对实地督查工作和督查报告、数据等负总责。督查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按标准食宿,不接受宴请,不收受土特产等礼品礼金。
5、各县区扶贫办委派1名业务干部参与全市督查工作,于8月2日前报市扶贫办规划计划科。
联系人:张媛媛
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