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林市脱贫攻坚行业扶贫信息资料报送制度》的通知
榆脱指发〔2018〕13号
榆林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印发《榆林市脱贫攻坚行业扶贫
信息资料报送制度》的通知
市“八办两组”各成员单位:
《榆林市脱贫攻坚行业扶贫信息资料报送制度》已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榆林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8年3月26日
榆林市脱贫攻坚行业扶贫信息资料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准确反映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信息资料在推动工作、交流经验和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信息共享,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特制定行业扶贫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制度。
第二条 报送范围:市“八办两组”成员单位。
第三条 报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情况;
(二)各部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临时性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三)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要求报送的行业扶贫统计数据、工作总结、专题汇报材料等文件资料;
(四)中省市督查考核需要的档案资料和相关印证材料;
(五)行业扶贫工作困难、问题等需要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
(六)行业扶贫工作动态、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等;
(七)中省市领导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信息;
(八)主流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本行业、本部门脱贫攻坚的宣传稿件。
第四条 报送要求:
(一)注重时效。紧密关注和及时跟踪行业扶贫重点工作的最新进展,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送,重要信息随时报送,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二)保证数量。行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报送一次,宣传信息每月至少报送一条,其他相关数据资料按要求报送。
(三)提升质量。报送信息资料要准确真实、主旨明确、逻辑清晰、文字精炼,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五条 行业部门脱贫攻坚信息资料报送工作由市“八办两组”牵头单位负责,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主要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
第六条 市脱贫办定期对各行业脱贫办(组)信息数量、采纳使用和领导批示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发生错报、漏报、不报、迟报问题,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信息资料报送工作纳入全市脱贫攻坚行业扶贫专项考核,作为各行业部门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