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就业 促进行动工作的通知
榆巩衔办发〔2023〕15号
榆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就业
促进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21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在河南省漯河市召开了全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推进会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工作提质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学生底数
紧盯雨露计划学生毕业季和升学季,按照“两摸清两掌握”要求,统筹一线帮扶干部力量,协调教育部门进一步摸清摸实底数。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摸清2023年“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外省就读应届毕业生底数及就业帮扶需要,摸清2023年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及入读职业院校意愿(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指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有初中毕业后未上高中或高中毕业后未上大学的学生)。于5月26日前将《2023年“雨露计划”在读学生信息统计表》《2023届外省就读毕业生就业帮扶需求摸排表》发至指定邮箱。6月26日前将《2023年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摸排表》发至指定邮箱。
二、做好监测帮扶
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夯实工作责任,形成教育、人社、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工作互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监测,跟踪监测雨露计划学生在读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坚持分类施策,对就业不稳定和已失业的雨露计划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见习机会、职业规划等服务;对即将毕业的学生,积极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就业帮扶活动;对就业困难的雨露计划毕业生,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等予以安置。
三、按时发放补助
以学籍比对信息为依据,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摸排情况,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核查检验,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以一卡通方式按学期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做到应补尽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政策以及技能增收、技能脱贫理念,引导脱贫家庭转变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的观念,增强接受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深入挖掘一批“雨露计划+”先进典型案例,讲好雨露计划故事,引导雨露计划毕业生摒弃坐等政府、学校送好岗位的思想,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结合技能水平和专长,选择合适的工作,实现稳定就业。
附件:1.2023年“雨露计划”在读学生信息统计表
2.2023届外省就读毕业生就业帮扶需求摸排表
3.2023年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
意愿摸排表
榆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白优胜;电话:3891795;邮箱:5019418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