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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扎实做好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16:39:2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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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巩衔办函〔2023〕1号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扎实做好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农村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脱贫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脱贫群众应对疫情医疗救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前新冠病毒感染者处于快速增长期,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相对不足,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和薄弱点。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尤其是其中大量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身患基础病人员,防疫意识和寻求救治的能力整体偏弱。针对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加大,在城市务工返乡人员增多等情况,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做好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快制定应对方案,分类制定应对措施,最大程度保护脱贫群众、监测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级有关行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全力做好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

二、加强农村重点人群监测排查。要毫不放松落实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网格员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坚持进村入户,寓排查于帮扶;不具备入户条件的,要通过线上联系等方式,准确掌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生产生活和健康状况,尤其是其中的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员和患有基础性疾病老人等重点人群,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基本生活物资、抗疫药品。加强防护提示、健康监测指导等服务、要严防以疫情为由拒绝进村入户、出现漏洞和工作断档现象。

三、强化脱贫群众医疗保障服务。要发挥家庭签约医生作用,上门做好健康监测和诊疗服务,对于已领取“健康包”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要指导科学合理用药。用农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镇村要落实专人,对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状的重点人群,及时联系乡村医疗机构,快速开展诊断治疗服务,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协助转诊治疗。要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抓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等工作。

四、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各县市区要全力做好春节期间脱贫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特别是保障重点人群的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加强县域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农村物资配送运力不足、收发延误等问题,确保脱贫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幸福祥和过年。

五、扎实做好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持续落实《榆林市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十条政策措施》,对因疫因病造成突发严重困难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落实健康医疗、临时救助、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对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可简化认定程序,影响特别严重的可先纳入并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识别纳入程序,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

六、强化工作调度。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担当、履职尽责,在联防联控机制下协调推动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要充分应用省级防返贫监测平台的农户排查、疫情防控排查模块,发动“四支队伍”和村组网格员,特别是发挥好第一书记作用,及时排查汇总报告进展情况,跟进落实帮扶措施,交流经验做法。省、市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榆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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