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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
留言时间 2018-03-07 20:13:00
留言人 高*林
留言标题 人户分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该何去何从
留言内容 尊敬的市扶贫办您好! 我是米脂县龙镇乡麻地沟村的村民高某(原户籍横山县),同时也是一位单亲妈妈。2010年我们在榆林出租屋结婚!婚前男方少年丧父,家里欠责家庭贫寒,后与其年迈母亲外出到榆林务工维持生活!婚后育有俩双胞胎儿子,出生于2013年,现年仅4岁,由于出生时是剖腹早产,医疗费用花了近4万元,当时因医疗保险漏交,导致3万元左右无法报销,小孩因早产低体,无法自主吸允母乳,一直靠奶粉喂养,这个原本贫寒的家庭,又带来一系列无法承受的压力,生活虽然过的是拆东墙补西墙,借东家借西家,但还是坚强乐呵的维持着来之不易的小家!天有不测风云,灾难降临了! 2015 年的一天,家中为一的经济来源支撑者,家中的顶梁柱再也没能回来!我丈夫因单方交通事故意外身亡,花费医疗费3万元左右,因为是单方交通事故医疗分文未报销,也无第三方责任人补偿,无意外医疗保险补偿!就这样永远的与我们阴阳两隔!家破人亡,妻儿流浪,居无定所!现我一人带俩年幼小孩租住在榆阳区葡萄园,由于老家多年无人居住,旧窑洞塌陷,婚后也一直没回去过,现在孩子过小,父母年迈近8旬我无法外出务工,生活没有经济来源,2016年申请了低保,现在的我们仅靠2015年我丈夫出事后,亲亲朋友帮助的4万元和民政局给的每人每月210 元的底保来维持我们娘仨的生活,偶尔也发一次传单收几个钱,除此再无一分钱经济来源!2017年因建档立卡贫困户名额,我与当地政府签了异地搬迁三项协议,但后来无意中发现,当地县住建局贫困户异地搬迁名额里根本就没有我,当时有关部门及县扶贫办说:(2016至2017年异地搬迁项目,县政府早已叫停,叫停原因他们也无法知晓。)对于有关部门的答复我半信半疑,虽后我在百姓问政网提问了有关米脂县异地搬迁住房入住问题,可回复与给我的答复截然相反,答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异地搬迁,必须要具备的几项条件,便可享受扶贫搬迁,据体条件是:2017年在册建档立卡者,有自营营业执照证者,长期有固定工作且交五险一金其中一项者,人户分离者不可享受此政策!可我的家庭与现实,根本无法达到政府的搬迁要求,就以上家庭条件连糊口都难,实在没办法解决住所问题,请问我们这样长期无固定收入,无固定工作,无能力开店面,无正当职业偶尔靠捡一些垃圾为持家庭,这样人户分离的贫困人囗该何去何从?希望市政府扶贫办或有关部门能帮助我解决住房问题和就业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3-13 09:46:00
回复单位 米脂县
回复内容 高林林你好,你的留言转至米脂县扶贫办,该办高度重视,积极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情况说明。当事人高林林于 2013年9月结婚,丈夫于2015年9月因车祸意外死亡,有双胞胎儿子,三人均享受低保待遇。 1.无住房问题;2017年6月底7月初,考虑到高林林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同意高林林进行移民搬迁。因为临时增加,所以与县移民办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县移民办回复“集中安置可以增加”。 2017年7月5日,龙镇麻地沟村委会召开会议,经户申请、组评议、村级初审,同意高林林为无房户,上报集中安置。并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0日,龙镇复审后请求县移民办尽快对高林林完善手续,签署《陕西省易地搬迁户档案》,解决住房问题。 2017年7月11日,龙镇经县移民办同意,取得《陕西省易地搬迁户档案》范本,与高林林签署协议。签署后,我镇手续完善后,龙镇干部亲自将《陕西省易地搬迁户档案》送到县移民办,至此所有手续都已完善。 在此期间及以后,龙镇干部多次与县移民办联系对接,高林林本人要求必须在县城集中安置,不愿意分散安置,最终导致住房问题未能解决。 2.未享受扶贫补助问题;产业到户项目资金于2016年10月份已经通过一卡通账号发放到位。 二、解决办法 1.针对高林林反映无住房问题的解决办法:龙镇政府协助在镇幼儿园附近租赁房屋(租赁费自理),同时方便孩子上学,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 2.针对反映无收入来源问题的解决办法:高林林一家三口均享受C类低保待遇,每月收入630元。高林林居住在龙镇以后,协助安排保洁员工作,为其分担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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