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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
留言时间 2020-11-03 14:43:00
留言人 卢*士
留言标题 教育扶贫未落实
留言内容 本人经查询得知自己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但是户籍所在地的村书记在三年前说我家并不是建档立卡户,并且我的信息一直没有在教育扶贫的名单里,上大学的几年间从未享受过一分钱的补助,我的弟弟今年上大学之前回去问了清涧县民政局才知道我们是建档立卡户,最近联系村支书也不给答复,希望有关机构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1-13 15:53:00
回复单位 清涧县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感谢关注脱贫攻坚工作!您的来信收悉,信中关于咨询教育扶贫未落实等问题,我办第一时间批转至清涧县扶贫办,现回复如下:? 通过调查核实,你户于2013年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年脱贫退出,2017年数据清洗时,负责的村支部书记因年纪大对建档立卡情况不了解,导致没有将问题解释清楚,现任书记2018年上任,在收到留言后及时与您本人取得联系并说明了情况。 根据陕西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250号)文件精神,教育资助对象是截止2019年12月15日在陕西省所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注册正式学籍(园籍)且在学籍(园籍)所在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到本专科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家庭至今未脱贫或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学生(幼儿)。对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如本人申请,可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5号)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予以认定,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按特困、一般困难两个等级享受相应的国家资助政策。 为此清涧县教体局于10月23日向您所在的学校发送了教育证明函,建议您与学校进行对接,积极申请,由学校认定是否给予补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联系清涧县扶贫办,电话:0912-52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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