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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
留言时间 2024-01-02 11:30:35
留言人 薛*鹏
留言标题 色草湾景区拖欠工程款
留言内容 我投诉青云政府,色草湾村委会,色草湾景区负责人,在2023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中存在违规办公现象,隐瞒上级,未经过招投标私自指派公司承接项目施工,导致项目款未能发放到实际施工人手里。恳请领导彻查此项目。让社会务工人员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1-09 10:07:31
回复单位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关注、支持榆林市乡村振兴工作。您所咨询问题我局已知悉,并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榆阳区乡村振兴局进行核实,现回复如下:此项目属于榆阳区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示范创建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该项目为榆区政乡振发(2022)70号文件下达的青云镇色草湾村安全防护栏杆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青云镇人民政府,根据榆区政发(2022)1号《关于印发榆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扩建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含)以上60 万元以下的,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报分管副区长审核后,由区住建局备案管理。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程序,此项目由领导审批后已于2022年11月10日在榆阳区建筑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备案公司为榆林市恒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故不存在您所说的违规办公,未经过招投标私自指派公司承接项目施工情况。

关于您反馈项目款未能发放到实际施工人手里的问题,经调查,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款于2023年 8月4日已全部兑付给恒宇建设工程公司,该项目由薛刘刘和您两人具体实施防护栏杆的安装,共计费用26万元,恒宇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于2023年12月付给薛刘刘19万元,下欠费用7万元,目前所下欠7万元已于2023年1月8日全部结清。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0912--3525121,非常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与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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