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榆林市乡村振兴局网站!

今天是2019年9月26日 星期四 己亥年 八月廿八

本站支持IPv6
所在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
信件内容
留言时间 2018-05-30 20:14:00
留言人 李*轩
留言标题 九岁丧父的我无任何救助。
留言内容 我叫李玉轩是一名三年级学生,家住米脂县银州镇杜家沟村。三年前,父亲因病去世,后因生活所迫母亲改嫁,继父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母亲又毫无经济来源,我的生活也陷入困境。前两年村里还给我予我低保和精准扶贫的救助,从去年后半年开始村镇以母亲改嫁为由取消了我的低保救助,精准扶贫虽有之名,从去年到今年未有一分钱的救助,给我本来孤苦无依的生活雪上加霜。后来母亲多次找村镇领导反映情况,均以母亲改嫁为由拒绝给予我低保救助。希望政府部门给予无依无靠,生活困苦的我以低保救助,让我艰难的生活得以继续,有机会继续完成学业。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6-29 18:10:00
回复单位 米脂县
回复内容 李玉轩同学: 你的来信我们及时批转至米脂县,据调查核实,你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你父亲于2014年去世,村里2015年底将你评为贫困户并享受低保政策,同时按政策享受了“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政策。2017年根据米脂县低保动态调整政策,村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评议,认为你母亲改嫁、家庭完整且你继父外出打工收入基本稳定,不符合低保评定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村三委会一致讨论同意后,取消了你的低保。如你家庭目前确有困难,可用以下途径解决: 1.积极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方面的资助。 2.确实有临时困难,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 3.如果符合低保政策,还可再次申请纳入低保户。 4.可下载并注册“中国社会扶贫网”在网上发布资助需求。
答复内容: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答复时间: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版权所有: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电话:0912-3893423  邮箱:tpgjdt412@163.com

办公地址: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中段113号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719054  网站地图  陕ICP备20005600号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203号 网站标识码:61080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