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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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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2-04-20 12:20:26 |
留言人 | 白*生 |
留言标题 | 关于乡村振兴开展乡村物业项目的咨询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乡村振兴中,各级乡镇、村委是否可以采购社会物业服务项目,或者未来是否有乡村物业服务项目? 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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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04-29 10:40:54 |
回复单位 |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榆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乡村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对生活物业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乡镇、村委作为社会主体,可以采购社会物业服务。 衔接资金切块到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中央衔接资金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省级衔接资金支持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生活、就业确有困难的搬迁群众应缴纳的物业费等生产生活刚性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并逐步退出。 再次感谢您对榆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持续关注并给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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