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榆林市乡村振兴局网站!

今天是2019年9月26日 星期四 己亥年 八月廿八

本站支持IPv6
所在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
信件内容
留言时间 2023-07-18 16:46:29
留言人 王*福
留言标题 子洲县对乡村家户排查“各有”是否齐全后给钱是否属实
留言内容 近期,乡镇府人员对乡家户进行排查,是否有小院子蔬菜种植,是否有牛羊,是否有水井,是否有杂草机,进行拍照,告知我们等上传成功后给八九千块钱的事情家喻户晓,但有一系列问题产生,如下: ①很多家户验了却没有给钱,不知道这是对乡村振兴的政策还是乡镇府机构的“画饼”? ②是有一部分的东西给一部分的钱,还是需要全部有才给? ③是否是榆林乡村振兴局下达的指令使得个乡镇府做这些来促进发展 ④发钱事件是否属实,如果是,是按什么样的规则发钱的?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7-24 09:30:13
回复单位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对于您的问题,经我局与子洲县乡村振兴局对接,现回复如下:子洲县庭院经济建设具体依据为《子巩衔组发〈2023〉17号》文件,其中规定:

一、申报对象:1.实施庭院经济的村,农户常住半年以上、有实际劳动能力、有发展庭院经济的意愿,且全村实施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不少于20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须占到三分之一以上;2.除房屋面积以外,房前屋后规定范围内可利用土地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且符合人居环境整治要求;3.预期经营庭院经济净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户内必须至少一人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

二、扶持内容:结合主导产业布局和农户自身发展能力及发展意愿,选好适合的产业种类,采取“一主一辅”的模式,即扶持以“庭院特色小养殖”为主,“庭院特色小种植”“庭院特色小手工”“庭院特色小买卖”“庭院特色小作坊”为辅的“五小”庭院经济项目。

三、补助标准:1.对整村推进发展庭院经济特色小养殖项目的村,每户最高补助10000元,“一主一辅”投资可按6:4确定;2.对整村推进选择庭院特色小养殖之外其它四种模式的村,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四、资金来源:整村推进庭院经济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补助为主,行业部门和社会帮扶投入为辅,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项目实施步骤: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项目实施,其中项目实施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庭院经济项目补助资金下达到乡镇,在县级主管部门整体指导下,由各乡镇按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各乡镇可在示范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后,提前预付40%的补助资金;项目建成后,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乡镇片长、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和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乡镇政府将剩余60%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也可待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户。

再次感谢您对子洲县乡村振兴事业的关心与关注,如您对此次说明有不懂或者不满意之处,请拨打子洲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912-7221745进行沟通说明。


答复内容: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答复时间: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版权所有: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电话:0912-3893423  邮箱:tpgjdt412@163.com

办公地址: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中段113号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719054  网站地图  陕ICP备20005600号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203号 网站标识码:61080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