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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9-21 16:42:00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草拟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组织开展贫困影响评估,拟订扶助补偿办法。

(二)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和扶贫重点县实施动态管理。

(三)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草拟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拟订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协调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和监测工作。协调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负责中省部门单位在榆定点扶贫的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军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全市驻村扶贫工作及贫困村“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协调富县帮穷县工作。

(八)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九)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十)承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总要求,及时调整“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年度脱贫任务超额完成。聚焦“2.43万人脱贫、152个贫困村出列和定边、横山两县区摘帽”任务,夯实部门县区责任,靶向精准施策,严格督查问责,确保了年度脱贫计划任务超额完成。2017年全市脱贫6.11万人(超计划3.68万人,是计划的251.44%)、出列162个贫困村(超计划10个村,是计划的106.6%)。

2.脱贫攻坚精准度全面提升。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核查和数据清洗,做到“应纳进纳、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摸清贫困底数,夯实精准扶贫基础,确保贫困对象识别精准。严格贫困退出程序标准,做好动态调整,提升数据质量,确保退出精准。根据省级第三方评估初步反馈,2017年我市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均在95%以上,漏评率与错退率在2%以下,达到了全省考核要求95%的目标。

3.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成效明显。2017年全市投入中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18亿元。市本级预算安排6.03亿元,占地方预算收入的5.32%,创历史新高。各试点县涉农资金全部整合到位,整合资金规模达22.51亿元。省财政厅初核2017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成效达到A级,绩效评价资料已上报省扶贫办和财政厅。

4.驻村帮扶工作扎实推进。有效整合“四支队伍”,完善管理考核制度,抓好帮扶干部培训,开展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工作日志展评和帮扶成效“晾晒”活动。中省市县1068个部门单位包扶贫困村927个,选派第一书记1326名(含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249名)和驻村工作队1275支(含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165支)、驻村干部2947名开展帮扶工作。各级帮扶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8亿元,惠及贫困人口28.6万人。省级第三方评估初步反馈,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高于省上考核90%的要求。

(二)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5.“八个一批”工程惠及更多群众。产业扶贫覆盖贫困户6.28万户、17.16万人。就业创业扶贫转移就业16735人、扶持创业468人;贫困村特设公益岗位安置4832人;公益专岗安置1033人;政府公益性岗位安置2339人;企业安置就业1150人。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在建3110套,竣工5066套;脱贫搬迁户入住率达到100%。危房改造7658户,竣工7489户,1456户脱贫危改户全部入住。生态补偿受益6.7万户、覆盖19.48万人,选聘生态护林员1941名。教育扶贫劝返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建档立卡学生19人。无偿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778人,助学贷款资助3018人。健康扶贫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均达到90%以上;11种大病集中救治1037人,慢病签约3.85万人,重症兜底5709人;充实乡村医生349名;新农合患者补助比例提高20%,起付线由2万元降到1万元。社会保障兜底将符合条件的7.69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农村特困人员1.32万户1.37万人。

6.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提高

2017年,全市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三保障”和其他惠农政策,抓好贫困户就业引导,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人居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均超过7%,最低增幅为9.2%。

(三)追赶超越工作完成情况

7.4个非国定贫困县区均实现提标升级目标。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已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分别为7565元、9564元、7825元和6807元,均超过既定目标。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产业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占43%、30%和20%,产业收入占比较高。

8.定边、横山两县区贫困退出已通过市级初审和省级核查。

(四)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9.积极参与创建工作。抓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包抓责任制,先后4次深入到包抓的万佛楼社区,累计发放创建知识手册5000余册,清理野广告3000余条。

10.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把开展创文活动与脱贫攻坚、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科室分工协作,抓住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笔记展评、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10余场(次),营造出了浓厚的创文工作氛围。

11.深化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安排创模专职工作人员2名,购置了电脑、摄像机、档案橱柜等设施10余台(套),强化了工作保障。利用手机短信、电子大屏、党务(政务)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加强创模宣传,累计刊发创模信息400余条,印发宣传手册16万余册。

12.狠抓档案管理工作。抓好党建与扶贫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多次邀请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对档案资料规范整理、拾遗补缺,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机关)

2

农业科技扶贫示范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6人、工勤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1113.33万元,比上年增长252.51万元,支出总计1099.16万元,比上年增长238.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17万元。2017年收支较上年增加量大,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任务重所需业务经费增加及脱贫攻坚指挥室建设所需资金量大。

2、2017年收入共计111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84万元,其他收入9.49万元。

3、2017年度支出共计1099.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15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103.84万元,较上年增加272.79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任务重所需业务经费增加及脱贫攻坚指挥室建设所需资金量大。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89.68万元,较上年增加258.62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任务重所需业务经费增加及脱贫攻坚指挥室建设所需资金量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按功能科目分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68万元,其中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6.93万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81%;2130501行政运行402.24万元,主要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6.92%;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52.59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等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82%;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68.54万元,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开支,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29%;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59.38万元,主要为扶贫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2.1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71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16.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22.11万元、津贴补贴57.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2万元、绩效工资32.59万元,离休费10.27万元、退休费86.4万元、医疗费9.72万元、奖励金37.7万元、采暖补贴9.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21万元;公用经费61.39万元,包括办公费21.35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6.01万元、维修护费0.55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工会经费6.15万元、、其他交通费19.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01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2元,公务接待费9588元。与2016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比较,本年度减少34979元,减幅68%,原因是我办公务车辆年久失修且达到报销年限,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搁置待报销。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办共列支培训费13.01万元,用于列支扶贫干部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办共列支会议费1.65万元,用于列支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所举办的各项会议费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1.9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9万元,较上年减少83.5万元,主要为我办公用车辆减少,车辆运行费减少;扶贫专项业务费增加,所以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3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7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市扶贫办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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