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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局的通知》(榆编发〔2021〕9号),决定将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榆林市乡村振兴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三定”方案待中省乡村振兴部门职责明确后,由市委编制部门制定。以下为原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省编办、省扶贫办《关于调整理顺市(区)县(区)扶贫工作机构的通知》(陕编办发〔2017〕54号)精神,设立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方针、政策,参与草拟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贫困影响评估,拟订扶助补偿办法。

(二)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并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三)编制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县市区开展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扶贫工作。拟订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搞好全市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的备案,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五)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组织指导行业部门编制行业扶贫规划和计划,督促落实行业扶贫政策和项目,组织对行业扶贫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六)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联络中省部门单位在榆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榆部队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驻村扶贫工作;搞好全市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七)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信息宣传和全市扶贫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督查、督办、考核工作。

(九)承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概况

单位负责人:贺安刚

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中段113号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2-3893423

网       址:http://fpb.y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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