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全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
5.负责全市贫困地区农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6.负责中、省有关部门、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社会扶贫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8.负责全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的统计、监测和宣传信息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抓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核查工作
2.完善脱贫攻坚配套政策。加大现有扶贫政策融合力度,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3.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4.切实搞好产业扶贫。
5.全面实施教育扶贫。
6.协助开展医疗救助。
7.稳步推进社保兜底。
8.狠抓片区扶贫开发。
9.深化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10.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11.完善贫困村和贫困户退出机制。
12.加强督查考核奖惩体系建设。
13.进一步加强扶贫系统自身建设。从深化学习教育做起,从严格制度管理入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提升全市扶贫队伍能力建设和扶贫干部的政治素养。
三、部门概况
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政府主管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老区建设的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7个科室,下设俩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示范中心和项目管理中心)。扶贫办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0名。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26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3.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680.5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0.58万元,专项业务费收入20万元。
2、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680.58万元,具体是:基本支出660.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49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20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5万元,较上年下降61%,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10.50万元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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