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榆林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3-28 17:28:00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我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榆林市2018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  刘勇     电话:13119280881

邮箱:1196335598@qq.com

榆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8日


榆林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按照市学生资助工作部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思想认识,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目标宗旨

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广大师生应知尽知、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宣传内容

(一)政策宣传。突出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对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进行宣传,让更多的贫困家庭、贫困学生了解各项资助政策享受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程序,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二)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政策下乡、入校、入村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学生资助工作成绩和经验,多渠道进行宣传,扩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

(三)典型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及时挖掘和发现学生资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优秀受助学生典型、捐资助学义举、受助学生回报感恩社会情况等内容,大力宣传和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

(四)高校新生宣传。对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重点资助项目的宣传,做好学生资助 “三不愁”的宣传解读工作。一是入学前不用愁。二是入学时不用愁。三是入学后不用愁。

四、宣传方式

(一)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本地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以新闻背景材料、播放资助公益广告、记者专题访谈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育资助政策,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融合传播体系。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知晓率。

(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网络、班级微信群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开设网上在线交流平台,在线解答学生或家长的疑问,倾听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

(三)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利用每年9月份“学生资助宣传月”全方位、大力度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本县区特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制定“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方案,注重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宣传,形成整体效应。

(四)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选聘的志愿者当中,至少要有一名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受助学生为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办理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时“现身说法”,讲好自己的受助故事, 进一步发挥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的作用。

(五)开展校内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显著位置设立资助宣传栏,张贴资助政策简介,及时进行受助名单、发放情况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利用主体班会、入学、离校开展“资助助我成才,感恩回报社会”教育,宣传资助育人和受助学生励志成才的感人事迹。集中开展征文暨演讲比赛活动,增强受助学生感恩意识,激发他们奋发学习,励志成才,回报社会热情。

(六)印发宣传材料。在各学段新生入学时,以致新生公开信、集中发放资助政策宣传手册的方式,介绍相应学段的资助政策,让广大新生清楚资助条件、资助范围、申请方式、资助流程。

(七)各县市区资助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实地走访活动,深入村镇、学生家庭,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要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同时,每年围绕一两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树立资助宣传品牌。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资助工作信息发布机制。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招生、开学、毕业、暑期、学生家长会和班会期间,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全面介绍资助政策,发布工作进展情况,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知晓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在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成效。

(二)建立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传在校学习期间政府、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领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前熟知有关政策内容,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两节课”制度的落实,在开学、放假等关键时期,加强对“两节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建立宣传资料发放制度。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制度,县市区要统一制定、下发宣传资料。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校要做好各类学生资助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的制作、发放、张贴工作,做到政策入校、流程上墙。

(四)建立资助舆情处置机制。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校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对学生资助方面的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制度。全面开通市、县、校三级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在官方媒体、网站主页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通过热线电话及时搜集群众意见、答复群众疑问、处理群众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宣传经费。各县市区资助中心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在贷款办理高峰期,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安排专人对本县市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教育大局”为根本目的。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开展。督促学校从工作经费中安排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工作开展。

(二)建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宣传工作计划,统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开展。各学校要明确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负责人和宣传工作专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资助管理人员的培训交流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政策研究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够准确解释、解读政策,传播 “学生资助”好声音。

(四)认真收集宣传信息资料。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类学校要明确任务,严格要求,确保宣传成效。加强开展宣传工作中的影音视频资料管理,要求在宣传工作中做好相关视频、图片、文字材料的搜集整理,同时,注意及时收集整理各级媒体播发的视频、文字、 图片、广播、网络等新闻。

(五)注重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把握宣传重点,丰富宣传载体。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多形式、全方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率。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励志和诚信教育,把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内容来抓,作为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扩大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力。

(六)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类学校要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宣传计划,落实专人负责,逐项落实资助宣传工作并定期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动态和好的做法上报,于4月15日前将宣传方案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5日前将资助政策宣传开展情况总结和图片资料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县市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版权所有: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电话:0912-3893423  邮箱:tpgjdt412@163.com

办公地址: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中段113号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719054  网站地图  陕ICP备20005600号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203号 网站标识码:61080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