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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产业脱贫】关于印发《2018年榆林市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3-12 17:20:00


 榆产脱贫办发﹝2018﹞6号 

关于印发《2018年榆林市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产业脱贫办、市产业脱贫办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榆发〔2018〕1)和《榆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榆办字〔2018〕18号)精神,榆林市产业脱贫办公室研究制订了《2018年榆林市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市产业脱贫办、市产业脱贫办有关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产业扶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18年榆林市产业脱贫实施方案

 

             榆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产业脱贫办公室

                2018年3月11日


2018年榆林市产业脱贫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产业脱贫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产业脱贫办发〔2018〕4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榆林市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实施意见》以及《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榆发〔2018〕1)和《榆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榆办字〔2018〕18号)的精神,结合各县区市产业脱贫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 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扶贫开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与产业扶贫精准脱贫深度融合。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突出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的主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把“特色”和“精准”贯穿始终,探索发展“农业+”“互联网+”“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做到产业选得准、有市场、可持续,以特色产业激活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推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2. 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吕梁山片区南六县、特别是2018年拟“摘帽”县(绥德、米脂、吴堡3县)以及佳县三个深度贫困村和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以年度计划退出的411个贫困村11.42万人为基准,紧盯需要产业扶持的3.16万户、8.53万人,实现产业项目对依靠产业帮扶的贫困户全覆盖、技术帮扶全覆盖、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同时,强化贫困县区产业扶贫政策落实,确保产业帮扶措施到位、产业扶持资金到位、技术培训到位;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培植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帮扶带动,注重科技服务带动;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产业帮扶体系建设,形成大产业精准脱贫合力,确保年度减贫任务顺利完成。

  3. 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精准发力,开展春季和冬季产业扶贫行动,全力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脱贫。

    (一)春季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春季重点发展5万亩苹果栽植,启动“三变”改革,完成项目库建设,加大营销力度。一是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各级按照农业生产的技术要点,对农户进行面对面指导,推动我市春季农业生产顺利开展。加大对化肥、种子等农资查处力度,保障春耕生产用种、用药和用肥安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着力营造农资打假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病虫害防控,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并组织防灾救灾应急种子,指导农民做好农作物防寒、防冻、防涝和防旱的各项工作;二是春季新栽苹果5万亩,春季在绥德、米脂、子洲、吴堡、清涧等贫困县区,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分层次多形式对果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果业技术人员培训,每个县进村不少于4个、培训果农不少于200人,优先满足有需求的贫困村、贫困户。同时,有序推进春栽育苗、选种、整地工作;三是抓好“三变”改革启动工作,组建12个“三变”改革工作指导队,下沉到县区市,对市级“三变”改革试点村开展包县帮村指导,并在市级“三变”改革试点村中选择2-3个村深度剖析,全面展开帮扶指导工作;四是开展农产品营销活动,组织帮扶贫困村企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展会活动,在一二线城市建设一批榆林优质农产品展销店、品牌形象店,聘请榆林优质农产品形象代言人,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培训一批农产品电商人才。

    (二)农林水牧产业带动。一是提升贫困县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根据市委2017年57号文件精神,按照“稳粮、强畜、优菜、扩果、兴药”的思路,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实施马铃薯、谷子等良种工程,推进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覆盖贫困县区和贫困户;稳步发展大漠蔬菜,加大蔬菜标准园、高产冷凉蔬菜、食用菌等建设,积极推进外向型特色瓜菜生产基地提质增效,重点覆盖移民搬迁区,科学布局移民搬迁区产业;大力发展果业产业,新增果品基地10万亩,其中优质山地苹果9.5万亩,建设果树标准化示范园2.5万亩,创建“万亩亿元”示范园1个,覆盖所有有需求的贫困村、贫困户;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农户种植黄芪、款冬花、板蓝根、党生、柴胡、远志等中药材,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亩,带动全市发展中药材种植30万亩以上,优先贫困户发展中药材产业;二是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行动,推进25度以下坡耕地和低标准梯田、淤地坝、川台地、涧滩地整治,集中治理沙化碱化土地,建成高标准农田24万亩以上,其中高标准梯田20万亩;三是强化畜牧产业,围绕2018年退出目标,,养殖北白线山羊689200只,年收益19610万元;肉绵羊45440只,,年收益1377万元;黑毛土猪2000只;年收益226万元;佳米驴3050只,年收益530万元;峰1750箱,年收益131万;四是继续发展林下经济,以推动贫困县区林业产业绿色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重点实施退耕还林扶贫造林面积12.7万亩,开展优质红枣基地建设,完成红枣降高塑形低产改造10万亩。五是推进供销扶贫任务,围绕2018年退出目标,实施横山区6000亩玉米水稻土地托管建设项目和清润县5100亩杂粮种植土地托管建设项目,投资金额600万元。

    (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一是积极争取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效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助推全市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速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扶持一批、壮大一批、引进一批”,不断壮大农产品加工业质量;二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步伐,指导县区市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市级示范合作社,注重市级龙头企业带动。同时,指导县区制订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合作社创新升级项目,鼓励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合作社与合作社、合作社与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与公司或基地强强联合;三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2个,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各1个,吸纳贫困户就业;四是加强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全年培育和认定2000名初级职业农民,将贫困户纳入职业农民培育范畴,确保贫困户达到10%以上;五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引导发展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家、休闲农庄、休闲农园等,开展以“四季游农”为主题的休闲农业活动,打造“季季有主题、月月有重点、周周有亮点”的主题休闲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上产业均由各县区市统筹涉农整合资金实施,县级抓落实、市级抓好督导工作。

    (四)“三变”改革带动。以推进“三变”改革为抓手,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重点,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激发农村改革的新动力,增强脱贫攻坚的新动能,以贫困县区为重点、以贫困村为主体 ,加快实施“三变”改革“百村试点千村推进”工程,完成200个村的“三变”改革任务,实现全市乡镇(办事处)“三变”改革试点全覆盖。同时,2018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覆盖411个退出贫困村。一是落实“清产核资,集体资产确权,集体组织成员界定,集体资产份额设置,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六大任务;二是突出“经营性资产为主的股份制改革,集体资产“空壳村”改革,资源性资产为主的村组改革”三种类型;三是推广“党支部+集体经济+贫困户的体制模式,园区承载、一县一业、一业一龙头的产业模式,集体引领、主体联合、贫困户抱团的生产组织模式”三类模式;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县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引导农村承包耕地经营权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五)农产品营销带动。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创建,建设示范县(市)和示范基地。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级抽检和县、乡、基地速测工作,确保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7%以上;二是实施品牌强农工程,推动出台市级层面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工作,开展区域公共品牌有机产品认证,加大贫困县区、贫困村的优质品牌的培育;三是强化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帮扶贫困村企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加农产品展销活动,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培训一批农产品电商人才。同时,组织开展榆林优质农产品集中采购暨社会扶贫对接活动,帮助贫困群体解决产品不好卖的难题,促进贫困户增收;四是加大电商扶贫工作力度,围绕411个出列村,新建137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带动贫困人员就业600人,培训贫困人员2000余人。

    (六)“万企帮万村”带动。一是发挥企业潜力,重点围绕产业开展扶贫,发挥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战自身的优势,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在贫困村建立开发扶贫项目,开发资源、培育产业,激活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与贫困群众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稳固的脱贫长效机制;二是引导企业参与扶贫,让企业在产业扶贫上多思考、下功夫,使企业扶贫可持续,避免返贫。
       (七)旅游产业带动。按照“旅游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旅游发展”的思路。2018年在3个摘帽县和411个出列村重点打造34个旅游扶贫项目,投资4300万元,带动371户贫困户脱贫;完善37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2600万元;依托旅游节庆品牌活动,举办18场次旅游活动。其中,绥德、米脂、吴堡重点打造10个旅游扶贫项目,投资2340万元,带动226户贫困户脱贫;完善24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640万元;依托旅游节庆品牌活动,举办12场次旅游活动。

    (八)金融扶贫带动。一是实施小额信贷投放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深入贫困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效信贷需求户数进行摸底,按照需求户数由涉农银行分片区逐户发放。加强对小额信贷工作的贷前审查、贷后管理,按照“群众自愿、风险可控、程序严密”的原则,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产业扶贫贷款新模式,加大对产业扶贫项目的贷款支持,探索建立“贷企扶户”扶贫贷款新模式,通过“企业+银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模式,用信贷资金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扶贫产业和优质龙头企业的发展需求,将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实现扶贫资金在产业发展中的正确引导和精准投放。

    (九)科技扶贫带动。一是充分发挥12个市级农业科技对口帮扶工作队,120名科技帮扶人员全面展开工作,利用110指挥体系职能效应,对贫困县区有技术帮扶需要的贫困户进行培训,确保依靠产业脱贫的贫困户掌握1-2门技能;二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年培育职业农民不少于2000人,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三是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助力产业脱贫,围绕2018年退出目标,下派180余名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开展培训500场次,培训人数3万人次;四是科研院所为贫困县提供科技支撑,继续选派市农科院、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市林科所、榆林学院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与8个贫困县对接,建设一批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在每个贫困县区建成1-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基本模式是“科研院所+贫困县+基地”进行产业升级,帮助贫困县提升产业技术。

    (十)冬季产业扶贫行动。一是抓好产业扶贫各项收尾工作,围绕重点任务查漏补缺,督促加快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确保年度任务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二是规范档案资料,组织市、县产业脱贫办以及成员单位将产业扶贫资料按类整理归档,弥补不足,及时整改,全力准备好年底考核。

    四、关键措施

    (一)选准产业扶贫方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织编制2018产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科学设计项目,明确带动主体,每个退出户至少有一个长效产业,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建立市县产业扶贫项目库,并加强县区市督导工作;二是突出产业特色,着力打造地域特色突出、品牌效应显著的扶贫产业,以品牌特色提升产业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贫困地区实现差异竞争、错位发展;三是注重产业效益,不断提升扶贫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效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四是厚植产业基础,培育发展扶贫产业,必须重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产业上下游衔接,持续完善本地化配套能力,推动产业项目真正扎根贫困地区,助力贫困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培育优势扶贫产业。一是特色农产品产业,因地制宜优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结构,优化贫困地区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快建设一批高产高效、优质生态的畜禽养殖基地;二是电商流通产业,实施“互联网+扶贫”工程,积极构建“电商平台(企业)+合作社+贫困村+网店”的电商扶贫生态链,探索建设一批“淘宝村”“微商村”,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和销售规模,帮助贫困群众搭上“电商快车”,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三是乡村旅游产业,对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地区,重点依托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等,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康养旅游、民俗旅游等;四是光伏产业,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闲地,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建设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电站。

    (三)创新产业扶贫模式。一是党建引领模式,探索推行“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走“党建引领、党员示范、企业联动、产业助推”精准脱贫路子;二是政府引导模式,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探索实施“政府出单、贫困户点菜、政府买单”的菜单式帮扶模式,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市场经营,提高自身发展能力;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模式,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增强贫困户脱贫能力和市场风险抵抗力;四是探索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适应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推动“特色种养+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发展,形成多产业叠加、多领域联动、多环节增效的产业扶贫新格局。

    (四)增强产业载体功能。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兼并、重组、租赁、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等多种形式,培育壮大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提高产业扶贫经济实体的总体规模;二是发展扶贫产业基地,推动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带动贫困群众在基地创业就业;三是建设产业扶贫车间,在符合建设用地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发展“扶贫车间”,帮助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实现企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就业双赢;四是探索新型扶贫产业载体。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打造集产业、文化、旅游、社区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小镇,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层次,拓宽本地贫困群众就业渠道。

    (五)完善产业扶贫机制。一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进行捆绑使用,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原则不低于60%的规定;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合作经营风险分担机制,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产品开发,逐步把扶贫产业纳入商业保险,加强对扶贫产业风险的系统防范;二是拓宽产业融资渠道,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建立健全科学的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三是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监管,用于产业扶贫等重点扶持资金,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作用,严肃纪律,县市区根据贫困户规模,以退出村为重点,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注资试点,向每个村注入一定数量资金,支持多种模式集体经济,并将收益权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县市区可联合开展试点,确保产业扶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激励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产业扶贫,让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

    (六)强化作风整治。一是加强组织学习,组织产业脱贫办相关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再学习再认识再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相关文件、政策及会议精神。分级开展干部培训,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精准扶贫政策举措及业务知识等重点内容,帮助扶贫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素质高、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项治理负总责,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坚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将整改提高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严抓问题整改,力求实效,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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