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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3-26 10:18:00

榆脱指发〔2018〕10号 

榆林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办两组”各成员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8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积极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夯实行业部门责任,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扶贫职责

(一)产业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贫困乡村农业、林业、畜牧业、旅游、电商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配套扶持政策;负责在贫困村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贫困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业扶贫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对需要产业扶持的贫困人口实现产业扶持全覆盖;帮助贫困户劳动力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发展适合自身的产业;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牵头部门)、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旅发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银监会榆林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二)就业创业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就业、创业就业工作,制定配套扶持政策;整合技能培训资源,支持鼓励全市各类公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针对贫困户开展培训;大力开发各类扶贫就业岗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协调对接落实当地用工政策,对接扬榆协作企业在榆开展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做好贫困户创业服务工作,降低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扶持贫困户自主创业;管理好就业创业脱贫项目和资金;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做到培训对象、目标、内容、方式、时间“五个精准”,优先保证贫困户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鼓励扶贫对象积极自主创业,实现技能富民、就业安民;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能源局。

(三)生态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市生态扶贫规划,落实退耕还林与生态补偿政策,加强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组织发展林业经济;管理使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优先安置当地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和扶持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生态建设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内涉林贫困户稳定脱贫;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四)移民搬迁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配套政策;负责安排扶贫移民搬迁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成搬迁任务,做好易地搬迁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实产业、就业等后续扶持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搬迁户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国土局(移民办)。

(五)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做好全市贫困户危房摸底工作,建立贫困户危房精准台账;制定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筹措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脱贫户有安全住房,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县安全住房农户比重达到97%;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建规局。

(六)教育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措施,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严格落实中省贫困户家庭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完善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农村中小学校设点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师力量,筹集管理使用农村贫困户子女上学资助资金;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学资助全覆盖,贫困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七)健康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中省健康扶贫政策;制定大病兜底保障办法、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强贫困人口卫生计生体系建设,建设贫困村(含搬迁安置社区)规范化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防止因病返贫;提高卫生计生保障水平,提升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能力;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贫困村有规范化卫生室;实现门诊统筹全市覆盖,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贫困人口实际支付医疗费用不得超过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和大病保险率达到100%;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卫计局。

(八)社会兜底脱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和贫困残疾人扶持工作。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特困对象救助供养政策;筹措、管理、使用贫困户兜底保障资金;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创业等办法帮助脱贫的家庭,用现有的五保、低保等专项救助政策实现兜底保障脱贫;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部门)、市残联。

(九)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组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全市贫困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光伏产业扶贫规划;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网改造升级和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工作,自然村实现通动力电;负责落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计划;负责落实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光伏扶贫推进工作;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实现贫困村有安全饮水,贫困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的目标;实现自然村通动力电,全面满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用电需求;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县实现100%乡道上等级,村内道路硬化并与通村通乡公路连接;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

(十)资金保障协调组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政策和金融扶贫政策;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落实市级专项扶贫资金,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负责做好资金监督检查、稽查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负责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金融扶贫政策,确保“两免一贴”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到位;负责落实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加强本行业领域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脱贫攻坚期间,保证各类扶贫资金足额到位、管理规范、使用合理;滞留资金按规定全部足额兑现,当年资金兑现92%以上;足额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担保基金,实现为有需求的在册贫困户投放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贷款,并全额贴息。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承担扶贫义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财政予以贴息;完成全市当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二、准确把握行业扶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把行业扶贫工作作为本部门本行业头等大事部署推进。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强化人员配备,提升工作水平。要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作,形成攻坚合力。

(二)聚焦脱贫攻坚。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将行业资源进一步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要围绕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紧扣脱贫退出标准,集中力量解决行业扶贫中的短板和突出问题。

(三)创新工作方法。各行业部门要对照脱贫攻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行业扶贫有序推进。市“八办两组”各牵头部门要协调配合部门,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统计行业数据,如实反映工作成效。要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扶贫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举一反三,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四)狠抓政策落实。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行业扶贫工作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细落小落实。要按照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的要求,严格落实脱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能够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不落一村、不落一人实现稳定脱贫。

三、不断健全行业扶贫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行业扶贫的组织领导,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市脱贫办要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政策指导、督查考核、情况通报等工作,确保行业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行业扶贫工作。各行业部门每月要向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专项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行业扶贫专项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严格行业扶贫责任追究,对行业扶贫责任落实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行业扶贫信息资料报送制度,及时总结宣传行业扶贫取得的工作成效,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凝聚脱贫攻坚正能量。主动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做好舆情监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舆情影响脱贫攻坚大局,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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