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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3-30 10:42:15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市乡村振兴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主线,以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为统领,以“一月一推进、两月一审计、一季一点评”机制为抓手,以脱贫群众增收和脱贫地区发展为重点,突出动态监测帮扶、产业就业帮扶、重点县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和示范村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示范带动、宣传引导、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取得新成效、发展内生动力得到新提升、和美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干部队伍展现新作为。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三农”工作》等著作,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把巩固衔接工作重中之重,自觉落实“三个转向”要求,切实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协调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夯实“双线七长”责任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100%。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和梯次减负功能,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大病集中救治、家庭医生慢性病签约等服务。落实好村卫生室运行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危房改造622户,抗震改造30户常态化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敲门入户”大排查,加强供水运行管护,强化水质保障,防止出现规模性饮水不安全问题,提升10万人饮水安全水平。

三、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三)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认真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456”工作法,加强市级相关部门调度,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覆盖县乡村的监测网格体系,规范网格员管理,优化全部农户动态监测排查方式,做好集中排查工作,做到及时纳入、及时帮扶,确保不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

(四)常态化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四支队伍”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和陕西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作用,推广“明白纸”“获得清单”等做法,应用好“一户一码”“一键申报”等功能,方便干部监测、群众申报。加强日常调度,全力防范化解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稳岗就业、旱涝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等返贫致贫风险,对遭遇突发事故或受灾情疫情疾病等影响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五)强化托底措施降低支出。协调行业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做到应助尽助、应帮尽帮。协调行业部门适时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发挥防贫保等保险保障作用,提高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四、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

(六)夯实责任强化政策落实。发挥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职责,压实各级各部门促进增收责任,突出抓好困难家庭产业就业帮扶,减轻支出负担。继续加强脱贫人口收入监测调度、研判预警,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七)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全力发展壮大“4+X”特色产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对经营性帮扶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联农带农方式。组建产业顾问组支持脱贫县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和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经济。会同有关部门选派科技特派团支持产业发展。协调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促进产业发展政策,中省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不低于60%,市级资金占比不低于70%。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落实采购预留资金。

(八)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配合人社部门,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措施、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实施有组织劳务输出,努力打造区域劳务品牌,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14万人以上。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和社区工厂提质增效,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规范公益岗位设置和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规模总体稳定。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助解决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问题。做好返乡回流脱贫人口跟踪服务帮扶,帮助实现转岗务工。

(九)持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积极推进“人人持证”工程,按需开展创业技能、种养技术等培训,支持脱贫群众依靠自我发展。协同推进扶志、扶智工作,树立依靠自己双手勤劳致富的导向。鼓励农民参与公共事务,将乡村治理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等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有机结合,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五、用力推动脱贫重点区域发展

(十)推动脱贫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会同发改等部门,统筹建设脱贫县城镇平台、产业平台、创新平台和投融资平台,统筹发展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统筹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商贸物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打造“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共生共融”的发展格局,提升脱贫县自我发展能力。推广苏陕“区中园”模式,推动脱贫县与发达地区经济交流合作。

(十一)加大重点县帮扶力度用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方面倾斜支持政策,配合做好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团作用,支持佳县、清涧、子洲3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市级财政每县倾斜支持1000万元。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监测工作,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十二)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发改部门,深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乐业安居”专项行动,加大92个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力度,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推动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吸纳就业,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实现有发展意愿的搬迁户每户有一个产业帮扶项目或至少一人就业。持续改善安置点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提升搬迁安置社区治理水平,研究解决易地搬迁群众新增人口住房需求、安置社区维修基金归集、消防设施配备和维修基金收缴等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十三)加快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发展。抓实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36个重点帮扶村的帮扶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市级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落地。

六、大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四)统筹做好推进乡村建设工作。会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村庄分类,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指导,启动662个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尽快完善各专项推进方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制定资金统筹方案,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强化分类指导,推进“四沿三建”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十五)抓好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建设。统筹全国“百县千乡万村”、全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程,推进市级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创建工程,启动建设市级示范镇35个、示范村236个。大力支持郝家桥村、高西沟村等6村创建乡村振兴楷模村,强化典型引领,探索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分类分级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十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新改3.28万座农村户厕,完善管护长效机制。会同城管部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打造53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有序实施9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探索开展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协同处理。会同交通部门,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年内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900公里。合同林业等部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统筹打造100个美丽乡村,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十七)持续加强改善乡村治理会同组织、宣传、政法、司法、民政部门,持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村“一约四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村入户。举办“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法治教育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平安乡村”建设任务,加快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常态化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问题,开展针对性帮扶救助

(十八)强化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探索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落实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推动城区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鼓励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创新产业指导员、农技推广员、科技特派员等服务模式,补齐乡村专业人才缺口。强化带头人建设,加大致富带头人、“土专家”“田秀才”、乡村工匠等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引导乡贤返乡,发展“归雁”经济,吸引返乡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回归家乡、建设家乡。

七、统筹用好资金管好项目

(十九)加强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中省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在4月、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0%、50%、75%,月度支出进度达到全省平均进度或者序时进度。保持投入力度不减,足额落实市县衔接资金,市级9亿元,县级不低于上一年度。强化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建立健全产业项目连农带农工作机制,开展衔接资金项目跟踪审计和专项检查。

(二十)强化项目监管和指导。抓好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县级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加强入库项目审核,定期开展动态调整,切实提高项目入库质量。简化农村急需小微项目审批程序,衔接资金支持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优先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支持农民工匠承接技术要求低的工程。强化项目实施管控,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十一)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落实扶贫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已完工项目确权移交,动态更新扶贫资产台账,抓好后续管理,加强对经营性资产风险监测,确保经营状况正常、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到位。组织开展2021—2022年已建成项目资产摸底、确权、登记、移交等工作,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加快将规范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和收益分配,严格项目资产处置,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十二)做好小额信贷等金融帮扶工作。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投放力度,确保满足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全力抓好小额信贷逾期风险管控,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加大到期贷款清收力度,适时启动风险补偿机制,切实降低逾期率,确保逾期率不超0.5%。鼓励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强化农业保险监管,探索推行防贫保险和其他涉农保险。

(二十三)强化光伏和互助资金协会监管。持续抓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监管和收益分配工作。优化完善电站收益分配机制,合理制定收益分配比例,科学设置村级公益性岗位。切实加强互助资金协会监管和业务指导,夯实乡镇监管职责,扩大政策受益面。

八、凝聚社会帮扶合力

(二十四)强化驻村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严格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强化激励保障,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户责任。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沟通衔接,拓展帮扶领域,适时组织召开定点帮扶单位挂职干部座谈会。组织评选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发干事动能。

(二十五)深化创新扬榆协作工作。会同发改等部门,持续推动产业合作、园区共建、人才交流、劳务协作、消费帮扶等年度协议任务落地见效,推进协作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好协作资金,确保高质量完成协议项目,提升协作成效。配合做好苏陕协作考核评价工作。

(二十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化“村企共建”行动和市内区域结对帮扶,督促开展实质性结对帮扶,抓好共建事项落实落地,用好综合评价结果,激励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共建行动。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国企合力团”、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等行动。广泛动员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帮扶典型评选表彰工作,激发帮扶主体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实施好定边、米脂两县世行农村社区发展项目。

九、强化各方面支撑保障

(二十七)深入开展常态化督导和帮扶工作。紧扣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各级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组建督导业务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专项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科学设定审计点评内容,将季度点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做好电话抽查,开展进村入户核查,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配合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等工作。

(二十八)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全力抓好2022年度国家和省级巩固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抓好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各类巡视巡查、审计、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提升工作成效。

(二十九)全面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和“五大振兴”,联合相关主流媒体通过合办专栏、专题宣传等方式,全方位总结宣传推广榆林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提高在国家、省级有关媒体、简报的上稿率。启动编写榆林扶贫志。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影像资料征集、网络知识竞答、有奖征文等活动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强化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联动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十、加强机关建设

(三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推进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离退休支部工作。

(三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执行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清廉榆林建设,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坚决防止干部松劲懈怠、盲目乐观。牵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纠治返贫摸排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等问题。

(三十二)加强干部作风提升。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依托“双报到”社区、包抓创文社区、党建联系点和脱贫村,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倡导厉行节约。改进机关文风会风,严肃会议等集体活动纪律。修订完善机关制度,汇编科室工作任务手册,帮助系统干部掌握全局、提升能力、理清职责。

(三十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分级分类培训,建好用好“四库两基地”,持续补齐能力短板,提升履职能力。认定挂牌一批市级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和实践交流基地。把好乡村振兴部门选人用人导向,强化政治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基层有效做法,为改进面上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十四)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报送、保密法制、网络安全、创卫创文等工作。优化调整科室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档案管理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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