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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积极应对农村地区疫情影响 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1-11 16:48:49


 

榆乡振发〔2023〕1号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进一步积极应对农村地区疫情影响

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有效防止因疫返贫致贫,最大程度保护脱贫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新冠病毒感染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积极应对农村地区疫情影响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脱贫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薄弱,新冠病毒感染直接影响脱贫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容易带来返贫致贫风险。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脱贫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艰巨性和特殊性、抓好应对脱贫群众新冠病毒感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一线带头作用,督促指导镇村强化关心关爱、物资保障、医疗服务、监测帮扶和宣传引导,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村到户,有效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县镇负责组织“四支队伍”和网格员等,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电话了解等多种方式,多渠道排查因新冠病毒感染返贫致贫风险,尤其是要全面掌握独居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和有基础性疾病的老人等重点人群情况。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和信息比对,及时掌握因新冠病毒感染住院人数,对其中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发现并识别为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建立“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再完善手续;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有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并同步录入陕西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切实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提高监测帮扶工作质效。

三、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帮扶。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予以重点关注,强化重点帮扶。全面落实榆林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户特别是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持续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在项目谋划中,加大支持引导,全力支持具备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加强对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帮扶,春节后加大岗位信息投送,优先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县级有关部门要保障感染康复后脱贫劳动力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提高就业门槛、设置从业限制等就业歧视现象,帮助他们稳岗就业增收。对暂时无法外出的返乡脱贫劳动力,加强跟踪服务和技能培训,落实各项稳岗措施,促进就地就业。疫情影响严重时,可统筹使用衔接资金、整合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支持乡村防疫临时公益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四、加大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力度。把帮助脱贫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作为近期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重点任务,大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向脱贫地区捐赠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防疫物资,组织干部、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帮扶一线,切实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深入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帮助脱贫地区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脱贫地区要主动与苏陕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和定点帮扶单位对接,利用好帮扶资金,积极争取对本县区乡村防疫物资支持和医疗救治帮扶。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脱贫县医院工作,提升脱贫地区农村有效应对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服务能力。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密切关注脱贫户、监测户受新冠病毒感染影响出现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重点做好上门排查、因户施策和协调配合等工作,切实做好监测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7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对农户信访反映的合理诉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对反映诉求集中,问题突出的领域,要统筹分析研究解决。对因新冠病毒感染造成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及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残障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实行“一对一”监测帮扶,确保饭食有人送、药品有人买、重症有人管、农事有人帮。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结合定期入户排查工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健康政策宣讲,同时加强舆情监测、风险评估,针对热点舆情,第一时间核查核实、快速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春节前,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组织对特殊困难群众、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家属、基层干部等开展走访慰问,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六、全面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积极协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民政、医保等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储备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积极引导更多资源和力量倾斜支持脱贫群众。高度关注偏远山区、人口分散、交通不便镇村的物资供应、药品保障、医疗效治、健康服务等工作。省乡村振兴局将新冠肺炎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情况调度通报机制,调整为新冠病毒感染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情况的调度通报机制,重点关注对脱贫户、监测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务工就业、就业帮扶车间和帮扶企业、资金支出和项目开工、帮扶产业等情况的影响。各县市区要持续加强监测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提供准确可靠信息,为做好应对新冠病毒感染、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七、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户新冠调查工作。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督导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乡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成员、村级网格员、信息员),通过陕西省防返贫预警监测APP填报应对新冠病毒感染,首次填报截止时间节点为2023年1月16日24时。结合电话、入户等方式常态化采集属地农户感染新冠病毒情况,相关信息以户为单位采集,填报到人,无论是否感染新冠均需采集,已确诊和需要紧急救助人员信息要优先录入,随时更新。各县市区要根据操作手册(附件1)开展操作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填报操作流程,准确反映属地农户涉疫情况,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与当地卫健部门共享数据,运用数字化手段切实做好因疫因病致贫返贫工作。

各县市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请于1月30日前报送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1.农户新冠调查操作手册

2.农户新冠调查指标

 

 

榆林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0日

 

(联系人:贾军飞 ,联系电话:0912-3837843, 邮箱:ylhyt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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